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队员们喜笑颜开,把这些东西统统打包上车,高兴地回到了基地里。
鉴于触手怪的优秀表现,黎煜把今天带着的所有的肉都奖励给了它。
队员们也对触手怪没有了害怕和抵触,把它当成了重要的伙伴,忍不住逗弄着它。
孔译尽职尽责地担任着触手怪的专用座驾,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:“我们要不要给触手怪起一个名字呢?如果用触手怪叫它,就像叫一个人人类一样,很奇怪。”
“是呀,触手怪应该有一个专有的名字。”大家纷纷赞成。
接下来,他们就开始集思广益,想给触手怪起一个威武霸气的名字。
“啸天?”
“海神?”
但是触手怪懒洋洋地趴着,对这些名字都不是很感兴趣。
黎煜精心思考了一会,想到了一个很合适的名字:“叫团团吧。”
第33章 末世07
“为什么要起这个名字啊!”孔译停下了手里的动作,感觉有点一言难尽。
这种两字叠音式的名字,听起来也太软萌无害了,一点也不符合他霸气威武的预想。
“你看它的外表是圆圆的,触手缩起来就是团起来的样子,这个名字不是正好吗?”黎煜低头询问触手怪的意见, “你觉得呢?”
触手怪晃了几下脑袋,表达出了同意的意思。
于是, “团团”就成为了它的名字。
大家总是忍不住叫一声团团的名字,看到它对这两个音节产生反应,竖起一根腕足甩动几下,心里产生了一种美妙的满足感。
回到基地里,团团的名字很快被每个人都知道了,他们热情地呼唤着团团的名字。
黎煜打算让团团自己在地上走,不要总是把孔译当成它的代步工具了。
团团委屈地表达了自己的感受。
原来,在陆地上的行走方式和在水里游动不同,地面上的摩擦力很大,即使团团身上有一层保护性的粘液,还是被粗糙的路面摩擦得很痛。
黎煜抓起它一看,果然是在常常接触地面的部位,被磨得有些红肿。
为了解决团团的问题,黎煜特意向众人征集意见。
黎泽轩抱起了团团,像是抱着一个小婴儿一样,夹着嗓子说道:“我们团团功劳这么大,不自己走路也没关系呀,以后我抱着你走路!”
他很喜欢团团,觉得这种变异生物实在是太酷了,有这样一个造型奇特的宠物很拉风,而且这个宠物还能与自己心念交流,有很多的本领。
其他人倒是认真地想出来了个办法:“给团团做一套耐磨的衣服吧?”
“衣服?”团团若有所思地注意到了这个东西。
仔细观察一下,每一个人类都不像它一样,浑身赤。裸地暴露在外面,而是穿着一层布料,遮盖住了身体。
团团扒着黎泽轩的衣服,看起来很想据为己有的样子。
黎泽轩拿来自己的一个外套,把两只袖子给团团穿了上去。
团团用这两根触手行走在地上,发现自己果然走起来舒服多了。
于是,大家决定给团团制作一件合适的衣服。
首先就是要测量团团的身体数据,团团一共有八根触手,每一根的大小都不相同,需要量身定做。
而且,这种奇特的造型也是前所未有的,需要他们大胆创新,找到能让团团穿起来感觉最舒适。
擅长缝纫的幸存者自发地加班加--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