鉴罪者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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松弛,脖子上只有两圈绳子勒出来的淤青与特征性的皮下出血斑, 却没有抓挠或是挣扎时弄出来的抓痕或是擦痕, 且双手垂在身侧,五指形状松弛、指甲干干净净的, 甚至给人一种“从容”的错觉。

“我觉得他像是在失去意识的情况下被勒杀的。”

柳弈给出了自己的初步判断。

死者乌启刚身高目测接近一米八,虽然算不得很强壮,甚至可以说还是偏高挑瘦削的类型,但骨架子摆在那儿,体重怎么着也该有个一百五六十斤的样子。

要用勒颈的方式杀死这种体格的男人,如果对方是在清醒状态,那是很不容易的,就算勉强能够成功,也很可能会打出个两败俱伤。

勘察人员通常能在这样的犯罪现场找到大量搏斗后的痕迹,被害人大概率还会撕扯下凶手两块衣角、抓下他一把头发、再挠破几块好皮什么的。

说完自己的推测之后,柳弈回头朝江晓原招了招手,又朝自己身边的某个位置一指。

小江同学何等机灵,当即就举着相机一步蹿到柳弈指点的位置,调好焦距准备给关键线索拍照。

“你们看,这是很典型的水平勒痕。”

柳弈的手指隔空在死者的脖子上指了指,让众人注意陷入皮肉里的绳圈与颈部形成的角度。

无需他再多做解释,大家都看明白了。

两个绳圈一上一下紧密相贴,在死者的脖子上形成了一个“=”号的形状,前后的高度几乎相同——也就是说,凶手在勒杀死者时,施力的高度与方向应该与死者被勒脖子的高度几乎呈一条直线。

“凶手是把乌启刚弄晕了,然后在他身后把人勒死的?”

林郁清就柳弈指出的“平行式勒痕”提出了自己的猜测。

“不对。”

戚山雨立刻否定了搭档的猜测。

他绕到沙发后,在死者的身后比划了一下,“你看,如果乌启刚当时是坐在沙发上的话,勒痕不应该是平行的。”

“……对哦!”

林郁清秒懂。

那张死了人的布艺沙发的靠背是标准的九十二厘米的高度,死者保持着这个脖子后仰的角度,勒痕差不多就在靠背最高点的位置,也就是离地约九十厘米。

而像戚山雨这样身材比较高大的成年男性,光是腿长就超过一百一十厘米了。

人在用双手紧握什么东西并且用力往后拉拽时,通常情况下手的高度会在肘部附近。

换而言之,没有人会在勒死一个人的时候,把双手抓握绳索的用力点放在胯骨以下的——那姿势得多别扭啊!

“……难道说,凶手很矮?”

小江同学一边拍照一边嘀咕,“不然总不可能是凶手在勒死人的时候还一直扎着马步吧!”

“那凶手也太矮了吧!”

旁听的沈青竹迅速心算了一下,忍不住反驳道:

“那得是一米四五的身高了!真的会有这么矮的勒杀者吗?”

事实上,人的上半身与下半身的比例基本上符合黄金分割率,以肚脐为分界点,上半身和下半身的比率大概是0.618∶1。

而肘部差不多就是肚脐的高度。

粗略估算一下,下半身约九十厘米的人,身高只有一百四十五厘米多一点点——按照现在小朋友们的发育状况来说,小学中高年级的孩子很多都不止区区一米四五了。

当然,如果非要杠——一米四五的小朋友也不是绝对没可能勒死一个五大三粗的成年男人;又或者说,凶手或许不止这个身高,只是非得出于什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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